本报讯(记者 赵骥)昨日,家住咸安的罗女士向本报报料称,去年12月,自己遭遇车祸当时昏迷。第二天醒来后,才发现自己提包里的一捆7000元现金不见了。5个月过去了,现在罗女士的伤仍未痊愈,不翼而飞的7000元现金却难以找回,这成了她的一块心病。
去年12月26日傍晚,罗女士受邀坐朋友的车前往横沟桥镇某地吃饭。当晚返回途中不幸发生车祸,一车几名同行的人都昏迷过去,司机还受了重伤。
“自己当时昏过去了,怎么到医院的都不知道。”罗女士告诉记者称,直到事发后的第二天,她才清醒过来,当时想起包里有钱,便立即告诉了家属。可家属在现场寻回的包里,罗女士的手机、钱包及钱包里的现金都在,唯独那捆7000元现金不见了踪影。
罗女士说,自己在一家手机销售店工作,每天晚上都会把店里的现金扎账后放入包里,第二天存入银行。事发当天,她清楚的记得,自己下班时将店里的7000元现金用橡皮筋捆好后放在了包里。
据处理此事的交警介绍,罗女士的包被发现时,并没有留在车内,是在车外发现的。
“没有证据,不知道这事该怎么办。”罗女士告诉记者,每每想到这件事,她的心里总是不舒服,由于事发时是晚上,又缺乏目击证人及相关证据,她不知道这笔钱还能不能找回。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后得知,如果是他人从罗女士的包里拿走了现金,那么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则构成盗窃罪,如果是捡到现金拒不归还,则构成侵占罪。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支撑,罗女士可以向警方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