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 星期
记者对话醉驾司机:出狱后一定戒酒
■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陆映蓉

  这是我第一次进拘留所,也将是最后一次。”现年32岁的李明(化名)是咸宁人,因为醉驾,他即将面临牢狱之灾。8日下午,李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希望借自己的经历告诫其他司机,不要心存侥幸,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

  李明:没想到处罚这么严厉

  5月7日晚,李明在温泉某酒店为远道而来的朋友接风。酒足饭饱后,感觉自己没喝醉的李明,不顾朋友劝阻,执意要开车回家。当晚8时许,李明驾车经过温泉中心花坛时,被正在查酒驾的交警拦下。后经检测,李明血液中的酒精量达130mg/100ml,属于醉驾。

  记者:知道饮酒驾驶违法吗?

  李明:知道,以前在报纸新闻里看到过。

  记者:那为什么还要喝酒开车?

  李明:几个年轻人在一起,难免要喝点酒,我清楚自己的酒量,那天晚上就喝了4瓶啤酒而已,感觉自己非常清醒,能开车回去,要是喝白酒的话,我是不会开车的。

  记者:以前有过酒后驾驶的行为吗?

  李明:有过,不过每次都喝得不多,也没有被交警查到过,所以一直都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遇上交警查酒驾。

  记者:清楚这次醉驾的处罚吗?

  李明:听交警说,要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罚款而且还要坐牢。以前听说过,新交规对违规司机的处罚非常严,但从来没想到过对醉驾的处罚这么严厉,是我忽视了法律的严威。

  记者:面对牢狱之灾有何想法?

  李明:除了后悔,还能说什么呢?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拘留所,也将是最后一次。这次醉驾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不仅没面子、不光彩,给我的生意也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更损坏了我在自己孩子面前的形象。出狱后,我一定会把酒戒了,吸取教训,决不重蹈覆辙。

  记者:想对其他司机说些什么?

  李明:我今天接受记者的采访,就是想让有酒驾习惯的司机驾驶员们以我为戒,不要酒后驾驶,莫把生命当儿戏。以前,身边的亲朋好友因酒驾被处罚过,他们规劝我时,我一笑而过,没当回事,现在才发现,这个事不到自己头上,根本体会不到。

  市民:应严惩酒驾醉驾行为

  许多市民认为,对酒驾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遏制和减少由酒驾引发的悲剧。

  陈先生是名私家车车主,身边就有因喝酒而酿出悲剧的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陈先生开车的原则。“如今严惩酒驾,我双手赞成,而且觉得扣分罚款还不够,应该出台更严厉的措施,这样做是对普通市民生命的尊重。”陈先生说。

  “去年,我表弟就是因为对方酒驾而被撞死的,为此两个家庭都被毁了。”开出租车的庞师傅谈到酒驾很有感触,他认为社会应该多宣传喝酒对人体的危害,多宣传酒后驾车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危害,“作为亲戚朋友同事,我们也一定不要对餐桌上的驾车人劝酒。”

  交警:切勿抱侥幸心理违法

  根据新规,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据了解,交警部门近期正对城区开展交通大整治,集中整治饮酒驾驶、套牌、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我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牢树立“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2014年5月12日 星期

第16版:今日关注 上一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