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 吕婧 杨秋莎)18日,咸宁市消防部门为全市7个消防大队配发51台消防监督执法记录仪。
从4月18日起,咸宁市全体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以及行政审批窗口受理时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
| 咸宁消防配发执法记录仪 |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 吕婧 杨秋莎)18日,咸宁市消防部门为全市7个消防大队配发51台消防监督执法记录仪。
从4月18日起,咸宁市全体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以及行政审批窗口受理时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