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 星期
我市积极争取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部级试点
有2.1万余亩工矿废弃地可复垦利用

  本报讯(通讯员 张京学)为破解建设用地供需“两难”局面,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缓解用地瓶颈制约,在近年陆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两项试点,争取用地指标4万余亩的基础上,正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纳入全省五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市之一。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是指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并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总量,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措施。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是在新形势下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

  根据内业判读和外业调查,我市可复垦利用的工矿废弃地面积为2.1万余亩,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为1.2万余亩。这意味着我市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可置换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将极大缓解我市土地供需矛盾,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近日,该局组织专班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按时编写完成规划《咸宁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划(2014-2018年)》,对我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范围、时序等作出了具体安排。相关规划文本作为申请推荐材料之一已上报省厅审查,将纳入我省五个工矿废弃地试点市州上报国土资源部,有望成为部级试点。

2014年4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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