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 星期
我市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

  本报讯(记者 庞赟)从今年1月1日开始,除了城镇居民外,我市城镇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了,而且最高支付限额实行上不封顶。

  4月14日,在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意见》,从今年开始实施。

  我市为何要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完善之后的政策有哪些特点呢?记者前往市人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了采访。

  4个原因促使调整政策

  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医疗保险局副局长胡冠华介绍,这次政策调整有4方面原因。

  一是去年推行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使广大参保居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经济压力,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大病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5.6%;

  二是职工大病保险由于历史原因保障水平不高,大病报销比例低于居民医保4.7%;

  三是人口老龄化带来大病患者逐年增加,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

  四是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征求意见中,群众对职工医保大病待遇低于居民医保大病反映强烈。

  政策特点:报销比例提升 享受人群增加

  调整之后的大病保险政策,统一了保障范围、保费标准、保障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方式和经办服务。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不变。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水平调整为: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累计达到6000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1000元)以上,分段报销。支付标准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6000元至30000元(含)赔付55%,30001元至50000元(含)赔付65%,50000元以上赔付75%。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6000元以下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政策完善后,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的人群会进一步增加。”胡冠华介绍,政策调整后,享受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预计将由1723人增加至5350人,其中3000余人为城镇职工。

  服务方式也会更加优化,大病医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网络同步,实行“一站式”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到定点医疗结构就医刷卡即时结算。

  “报销的待遇进一步提高,这是政策调整后最大的变化。”胡冠华以医疗费用30万元为例,现场进行了计算。按照去年的大病保险政策,30万元医疗费用,基本报销14.7万元封顶(此标准为当年全市人社平均收入的6倍),大病保险可以报销7.3万元,总计可以报销22万元,报销比例为73.3%。按照完善后的政策,基本报销14.7万元(为方便计算,仍以2013年人社平均收入6倍为基准)之后,还有15.3万元的费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可以报销10.29万元,总计报销24.99万元,报销比例为83.3%,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提高,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介绍,此次调整大病保险政策,保费资金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增加个人负担。

2014年4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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