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 星期
长江水域咸宁段今起禁渔三个月
陆水、青山、富水水库同步禁渔

  本报讯 (记者 徐育军 通讯员 伍淑军)昨日,记者从我市渔政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长江水域咸宁段开始禁渔三个月,陆水水库、青山水库、富水水库同步实行禁渔。

  根据禁渔计划,四月初,我市各地渔政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长江水域和大湖大库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江、清湖、清库”行动;每半个月,各地渔政部门将对所辖江段和大湖大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航检查;五月份,我市将组织重点县市渔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打击禁渔期间各类违规作业行为;六月底至七月上旬,将对全市禁渔工作进行全面联合检查,打击提前开禁行为和开捕后出现的违规作业行为。

  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与公安、工商、海事等职能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和配合,强化对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渔港码头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确保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非法渔获物一律予以查禁。

  禁渔期间,渔民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政部门将给予以公示,并相应扣减直至取消违法违规渔船柴油补助 ,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各地群众若发现非法捕鱼者,可拔举报电话。市水产局值班电话:0715- 8255220,市渔政处值班电话:0715-8251331。

2014年4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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