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星期
“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
二审将于明日开审

新华网消息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被告人胡平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依法提出上诉,4月1日,本案二审将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2013年10月28日,胡平携其配备的“六四”式手枪到平南县大鹏镇协助湖南省新化县民警调查案件。当日19时许,三人结束工作后吃晚餐,胡平违规饮酒。醉酒后的胡平返回途经大鹏镇新塱街时,进入被害人蔡世勇、吴英(孕妇)夫妇经营的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当吴英再次说没有奶茶时,胡平持枪朝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击中吴英的头部、手部及胸部,致吴英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击中蔡世勇右肩,致蔡世勇轻伤。

2月13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平故意杀人一案,当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73324.1元。

一审判决宣布后,被告人胡平当庭表示上诉。

2014年3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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