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之中穿行,很多车主恐怕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对向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照得人“瞬间失明”,根本看不清前面的路况。记者走访发现,这一现象在咸宁城区并不鲜见。我市交警部门表示,将于近期对此开展重点整治。 (记者 张隐曜)
网友发帖
一到晚上,就害怕骑车
3月25日,网友“静养的小鱼”在咸宁贴吧发帖称,自己最近才学会骑电动车,但一到晚上就害怕骑车。“路上都是开远光灯的小轿车,照得我都看不见前面的路,眼睛都睁不开。”“静养的小鱼”呼吁,“希望交警部门的大神们出来管制一下,让我们能安全骑车。”
该帖发出后,迅速引发吧友关注。“毕竟我是钕汉子”跟帖写道,“十辆车有八辆车都开了远光灯”。对此现象,ID名为“苏苏苏奕”的网友无奈地说,自己已经习惯了。“最爱秋愫”则回复称:“我现在晚上不开车,照怕了,那些人太不自觉。”
在温泉路某单位上班的张先生表示,自己也深受远光灯之害。“我本来就近视,平时开车的时候,被远光灯一刺,就完全看不见了,恢复视线得好一会。”张先生认为,滥用远光灯容易导致交通事故,是个公共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重视。
车主说法 赌气开远光灯,形成恶性循环
据悉,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至少会持续2秒左右;即便这种情况未发生,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也会占据人眼视觉中的很大一部分面积,导致对向驾驶员对速度、距离、宽度的判断力下降;此外,当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缩小该车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 从而使其作出错误操作。公安部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发生的夜间车祸事故,有三至四成与滥用远光灯有关,且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
事实表明,开启远光灯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那么,入夜之后,为何不少车主喜欢在光线良好的城区道路上开启远光灯呢?
家住温泉希望桥附近的黄女士有着3年驾龄。“别人为什么开我不知道,不过,我晚上开车时,对面的车如果开了远光灯,我就会打开远光灯闪一下对方,但是有些车主还是不换成近光灯,我一生气,就会开着远光灯跟对方拼。”黄女士说,“开了之后,有时会忘记关掉。”
车主蒋先生表示,司机开车时被别人晃眼,索性自己也开着,“这么一个接一个,没人管,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开远光灯的车子越来越多。”
2分钟里,21辆车开远光灯 记者蹲点
城区夜间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究竟有多严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26日晚7点27分,天色已黑。记者首先来到了滨河东街。以2分钟为统计时间,记者发现,从滨河东街进入咸宁大道方向的车辆中,有21辆小车开了远光灯。其中,部分车灯还被改装成了氙气大灯,灯光显得格外刺眼。车辆在交会时,这些车主并没有将远光灯调为近光灯。
8点06分,记者又来到了滨河东街与咸宁大道相接的十字路口附近。不一会,红灯亮起,从丹桂桥往咸宁体育中心方向的车辆,正在等待绿灯。记者观察发现,位于第一排的3辆车中,有1辆车开启了远光灯。第二排的一辆大卡车同样开启了远光灯。绿灯亮起后,这一拨车辆驶出,记者统计发现,其中共有8辆车开启了远光灯。
随后,记者又来到市水利局公交站点附近,观察咸宁体育中心往丹桂桥方向的车辆。记者所拍摄的一张照片显示,其中至少有四辆小车开启了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违法,将予重点整治 部门回应
咸宁市交警二大队的金队长介绍,会车时开着远光灯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有以下规定:在开启路灯或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在会车前150米切换至近光灯。
此外,该法还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者,处50元罚款,扣1分。”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之前,对于滥用远光灯的现象,我们一直都进行过整治,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整治行为。”
据悉,交警部门将于近期开展重点整治,查处车主滥用远光灯的行为。
亲爱的司机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合理使用远光灯,杜绝“一路大灯到底”的不良习惯,共创和谐的行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