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 星期
《物业公司代缴税费为何亮不出税票?》后续
迟到的税票牵出商铺包租隐患
陈女士拿到的税票上显示,“入库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 赵 骥)3月19日,本报曾报道了城区瑞融国际广场(现为中辉国际广场)物业代缴房产税却迟迟不向业主提供税票一事。3月25日,业主陈女士终于从物业方拿到了自己的房产税票,然而这张迟来的税票非但不能释疑,却让她感觉更加蹊跷。

  事件回顾:扣走税金不见税票

  2011年,陈女士在瑞融国际广场购买了一处24平米的商铺,随后物业方湖北瑞宁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女士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1年3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陈女士的商铺由对方进行经营管理。

  协议规定,陈女士的商铺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租赁发生的税费,由湖北瑞宁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代扣代缴相应税金,并代开房屋租赁税收发票。

  “三年扣了6000多元的税金,一张票据都没有看到,这笔钱实在是扣得不明不白。”据陈女士介绍,每年物业在返还给她的租金里,都扣走了房产税金,却始终没有提供缴税发票。

  今年2月28日,陈女士与物业签署的3年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都已经到期,每年应缴的房产税也早已被物业代扣,可是她还是没有能拿到自己商铺的房产税缴税发票。

  税票姗姗来迟却疑窦重重

  月13日,记者曾与陈女士一同前往该公司,要求查看三年来相关税费的票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管理票据的工作人员出差了,两天之后可以向她提供相关票据。

  月25日,陈女士突然接到了瑞宁公司方的电话,对方称“出去出差的工作人员”已经回来,让她前去领取税票。

  当日,陈女士终于拿到了物业方代开代扣的房屋租赁发票和缴税税票。然而令她意外的是,物业方口中“早已开出来的发票和税票”,真实的开票日期竟然是2014年3月14日,即记者陪同她前往查询税票的第二天。

  根据物业方提供的租赁发票和税票金额显示,3月14日物业方一次性缴纳了陈女士三年的房产税,共计6400余元。

  地税部门:“物业代缴税金不合规”

  就陈女士遇到的情况,昨日记者拨打了税务服务热线“12366”,咨询相关政策法规。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房产税必须从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进行缴纳。像陈女士这样3年协议结束之后才缴纳房产税,除需要缴纳房产税滞纳金外还将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

  工作人员还表示,物业方与业主签署所谓的代扣代缴协议,本身就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作为房产税主体,应该由商铺业主自行缴纳房产税,与物业签订房产税的代扣代缴协议,存在风险和隐患。(此事后续发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2014年3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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