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公正,方便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15年前,咸安法院出台了 “周三院长接待日” 制度。在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进一步完善并创新这一制度,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作风,体现司法为民,深受群众好评。
3月19日上午8时30分,咸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荣武率院监察室和行政庭负责人,准时来到位于院立案信访大厅右侧的院长接待室。见刘副院长来了,早就等在那里的高某高兴地站起来迎接。
岁的高某是咸安双溪桥镇孙鉴村人,现租住在永安西河桥。2012年12月因一起劳务纠纷(至高某伤残)将张某和游某告上法庭。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可一年多过去了,张某和游某并未履行协议,于是高某来到咸安法院提出执行诉求。了解案情经过后,刘荣武告知高某,事后立即督促承办法官在月底前执结此案。得到了刘副院长的答复,高某满意而归。
咸安法院“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始于1999年。15年来,该院坚持每周三安排院领导在立案大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接访案件,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进一步畅通言路,倾听群众心声,该院对院长接待日制度进行创新和强化,形成院长带班、院党组成员随同接待的精兵强将齐上阵的模式,对来访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执行问题强化接待力量,并将过去的两个月一轮改为一个月一轮,缩短接访时间,方便群众来访。
为增强接访质量,该院规定当接待工作结束后,接待领导根据接待情况对接访案件进行交、督办,限期让承办人员解决或作出说明。每季度专职接访人员将所有接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后呈送给院领导阅示督办。年终评先时根据当年接访案件接待、化解情况评出信访先进单位进行嘉奖,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当事人上访同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出检讨。
截至3月19日,今年咸安法院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63人次,现场解决问题15起,提供法律咨询11人次,向各业务庭交办案件25件,受到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院长徐红兵说,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不仅能帮助院领导了解本院的案件动态和趋势,还能够及时地对各业务庭乃至主审法官的工作能力与作风实施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是践行司法为民、走群众路线的又一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