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
实行“五抓”促工作 见义勇为树新风

  近年来,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通过抓组织领导、抓经费保障、抓表彰慰问、抓宣传推广、抓帮扶解困五抓工作法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表彰命名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群体,在全面建设鄂南强市,倾力打造“香城泉都”,努力建成“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进程中,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一、抓组织领导,保证见义勇为工作快速高效运行

  咸宁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对见义勇为工作十分重视,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作为创建平安咸宁、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我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筹备,筹备之初,在当时地委、行署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捐助募集了部分基金,启动了见义勇为工作。1998年4月,正式成立了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到目前为止,我市所属六个县市区综治部门均有专人负责见义勇为工作。咸宁市下辖四县一市一区,全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

  二、抓经费保障,夯实见义勇为工作持续发展基础

  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从专项资金中拨付1000万元作为见义勇为基金,彻底改变了过去我市见义勇为基金渠道不广,底子较薄,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数额较小,激励作用不明显的状况。

  结合咸宁市这几年经济发展,市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等情况,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进行适度提高,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金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5000元,牺牲人员奖励金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使见义勇为者的褒奖更优厚、更管用、更能引起好的社会反响。近年来,全市各级用于见义勇为奖励、抚恤、慰问金达70余万元。

  三、抓表彰慰问,增强见义勇为工作推进动力

  对于一经发现并核实的见义勇为行为确保15个工作日内进行表彰并奖励,对于特别有影响的,也会先组织上门慰问,随后再办理表彰资励程序。对于市级表彰了的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表彰,近年,市级表彰的30人,推荐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有21人。近年每年春节前夕,除申报省级慰问困难对象外,我市对见义勇为困难人员、遗属慰问都安排市级领导上门慰问,困难人员每户5000元,遗属10000元,目前,全市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基本上都已接受过资助,有的困难户已慰问资助过二、三次。

  四、抓宣传推广,确保见义勇为工作广泛深入

  市综治办要求咸宁各新闻媒体及时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报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英雄事迹,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2009年4月,与咸宁主流媒体《南鄂晚报》合作开设了清明特别报道,专门祭奠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以此来追思他们的英雄事迹。2013年7月,又与《香城都市报》合作开设《弘扬社会正气,打造平安香城》专栏,用于回顾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英雄事迹,解读见义勇为相关政策法规及保障制度。

  五、抓帮扶解困,保障见义勇为工作扎实有效

  说一千道一万,能够有效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才能真正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扎实有效、持续长久进行下去。

  2013年9月,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副会长胡先甫接到见义勇为人员汪静旋家属的求助信,信上说今年8月,汪静旋因病毒性脑炎在同济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因东拼西凑借来的10多万元医疗费用已花完,现在只能将仍处于意识不清的汪静旋接回家静养。胡书记立即向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汇报情况,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会长陈树林立即批示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拿出3万元慰问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也特事特办,一天之内办结相关程序,拿出5万元慰问金,9月27日,省市两级共同前往崇阳,将8万元慰问金送到了崇阳港口村民汪静旋家中,守在病榻旁的汪妻感动得泪如雨下,连声说:“我们以后一定要继续多做好事,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4年3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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