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 星期
打破利益格局是互联网金融的使命
廖德凯

  据悉,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3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而在此前,央行暂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某报社论指出:“将暂停与打击互联网金融挂钩,是欲加之罪借此维护银联利益还是报备流程问题及出于金融安全的考量,不妨静待事件发展。”而此番两个草案所涉条款,似乎又在旁证央行“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观点。当然,具体情状如何还尚待观察,但无论央行还是各大商业金融机构,面对互联网创新产品,都不妨多一点耐性。

  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确实动了既得利益群体的奶酪。但触动原有利益格局,本就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使命。现存金融体系中,现有国有金融机构几乎将所有的金融利益收于手中,对如何服务客户、激发金融创造力、适应互联网形势下新的金融需要并无热情,已严重影响了金融体制活力。要打破现有利益格局,让金融业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互联网金融确实正是一个最佳的突破口。因此,从利益上来说,余额宝们是在“虎口夺食”,无可避免地要与银行争利;从金融体制改革上来说,“宝宝”们则是运用创新,打破金融格局,激发金融活力。

  此时央行的几番“重手”,进一步是打压金融创新,退一步是保障金融安全,如何把握好其中的限度,在“宝宝”们正处于发展上升期时,既避免金融安全漏洞,又保障发展不受遏制、创新得到鼓励,可说是一项真正的技术活。而对于几大国有金融机构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视“余额宝”们为“搅屎棍”,而应当正视自己的问题和金融发展;如果在澎湃的互联网浪潮中,还想着依靠“身份”实现轻松赢利,那么,也不过是等死而已。

2014年3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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