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昌宗 通讯员 张恒)近日,崇阳南门河、温泉新二号桥连发两起群众坠河遇险事件,所幸辖区民警及时出警奋力相救,化解险情(本报曾予以报道)。3月1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签署嘉奖令,对在两起救人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予以嘉奖。
3月1日晚7时50分,崇阳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有母子2人跳入南门河。接警后,天城派出所副所长孙鸿浩迅即带领警力赶赴现场,协警李军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在消防中队及警民合力施救下,成功将跳水母子救上岸。
3月9日14时19分,温泉公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接警:温泉新二号桥有人跳河。值班民警魏嵩立即带值班人员赶往现场处置,协警王广槐、朱兴武从3米高的河岸跳入河水施救,在魏嵩和协警严俊的接应下合力将女子救起。
嘉奖令称,该2起警情的成功处置,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不畏牺牲、舍己救人的崇高品质;充分展示了公安民警应急处置的过硬本领;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的公仆本色。经研究决定,给予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崇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温泉公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各集体嘉奖一次,给孙鸿浩、李军、魏嵩、严俊、王广槐、朱兴武各嘉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