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 星期
金银首饰出门概不退换?
律师:此“潜规则”为霸王条款

  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实习生 郑璐 李倩文)购买黄金手镯时没注意,回家后发现手镯存在瑕疵,第二天到珠宝店更换却被告知,要缴纳一定的折旧费。日前,市民钱女士遭遇这样的烦心事。

  金银首饰出门概不退换似乎成了珠宝行业的“潜规则”。该做法合理吗?我市珠宝店是否都有这一“行规”?日前,记者就此走访了温泉城区部分珠宝首饰品牌专柜。

  珠宝店:金银首饰出门概不退换

  钱女士日前在温泉某黄金珠宝店内购买了一只重约20克的黄金手镯,总价7000余元。当时因灯光影响,钱女士未看清手镯有问题,就付清了钱款。晚上,钱女士拿出手镯给家人看,被女儿发现手镯的搭扣处有些松。

  “手镯搭扣合得不严实,戴在手上,稍一用点力就容易甩出去。”钱女士说,为了保险起见,她第二天来到珠宝店,请店员帮忙进行更换。

  不料,店员称黄金手镯为“特殊商品”,出门就概不退换。“如要更换,需要加折旧费,每克20元。”钱女士说,花数千元刚买的新手镯,因为产品本身的设计问题,她想更换却要自掏腰包出折旧费,这让她很难接受。

  可珠宝店员工称,这是行业通行规定,金银首饰出门后如需退换,必须另算折旧费。最后,钱女只好做出让步,仅让珠宝店员工帮她将手镯搭扣修了一下。

  记者调查:金银首饰更换需交折旧费

  在温泉中百附近一珠宝店,记者询问营业员:“新买的项链有没有包退换的售后服务?”营业员的答复是:“不好意思,我们的项链售出后一概不退,要是选择换的话,需收取折旧费。铂金折旧费为40元/克,黄金20元/克。”

  在温泉另一珠宝店,店员的答复是:“如果您的项链是Pt950的话,折旧费为100元/克,如果您的项链是Pt990的话,折旧费为70元/克,新售出珠宝,我们规定不能退回,所以您购买的时候,要仔细看好。”“如果项链在买回家的三天中我并未佩戴,也没有任何磨损,能直接来退吗?”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店员说:“不好意思,不能退,要换的话还是要按照折旧费来换。”

  随后,记者又来到某商场内一珠宝专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首饰售出后的3天内,在不损坏不佩戴不拆吊牌的情况下可以退回,超出规定时间,将按折旧的珠宝处理,如果是该品牌的黄金折旧费为20元/克,其他品牌的黄金折旧费为30元/克,旧的Pt990换新的Pt990的话,折旧费为60元/克。

  据一珠宝店店员解释:“金银珠宝是贵重物品,一旦售出后,如有损坏,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因此只能进行维修,不能退货。”

  律师:此“潜规则”为霸王条款

  就此事,海舟律师事务所张泽云律师表示,消法里没有“特殊商品”和“一般商品”之分,所以不能因为价格高就称为“特殊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张律师表示,珠宝店“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规定属“霸王条款”, 违反了公平原则,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张律师在此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侵权行为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找到工商等相关部门维权。

2014年3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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