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隐曜)近日,有网友在本地贴吧上发布了一组图片,称图中男子盗窃了自己的手机,他愿悬赏三千元抓到这名“小偷”。不过,市司法局人士指出,此举并不妥当,建议网友以视频形式进行举报。
2月17日,百度咸宁吧出现了一则帖子,楼主“有种曙光叫柴烁”称,自己在网吧上网时,小偷趁其不备偷走了其手机。帖文中,该网友还上传了从网吧监控录像中拍下的一组图片,指称图片中的男子正是小偷,“麻烦各位朋友留意一下……如果能帮我抓到这个人,悬赏三千。”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帖共收到316个回复。
市司法局法律咨询中心一郭姓工作人员认为,网友“有种曙光叫柴烁”的做法不妥。因为网帖图片中的男子处于行走状态,直观上并不能判断其偷窃。从法律上看,该男子是否为小偷,也应由公安机关侦查、法院审判才能定性。未经授权,网友在公共场合张贴他人照片,有可能涉嫌侵权。
“网友不妨发布完整的视频,当然,视频要能反映小偷偷窃的具体细节和过程。这相当于是在提供证据,是一种举报方式,比较可取。”这名工作人员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