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高树军)2月17日,市政府对获得第三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着名商标和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共计奖励人民币430万元。
其中,对荣获第3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的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荣获2013年度“中国驰名商标”的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各奖励40万元,对荣获2013年度“湖北着名商标”的咸宁好吃佬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各奖励10万元,对荣获2013年度“湖北名牌产品”的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