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2013年8月1日起,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5个月来,全市月均780户小微企业沐浴税收优惠政策的春风,共享受营业税优惠税额达142万元。
据了解,全市在地税部门登记认定的营业税小微企业1120余户,占所有营业税企业纳税人的44.5%,调查认定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月约780户左右,主要分布在物业管理、旅游业、中介、餐饮业这四个行业中。
去年7月份以来,我市地税部门落实十项税收优惠措施,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退、缓、减、免”等特别手段,给予困难企业实质支持,为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地税部门根据不同纳税人实际需求,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位的原则,及时提供资格认定和纳税审批等服务。同时,在办税大厅设立咨询台,为纳税人提供办理程序、申请要件等咨询服务,以提高小微企业备案准确率。深入推进“先办后审”,简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免受办证、发票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快速办理营业税减免。
(胡庆华姜汝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