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年的财经市场,如同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四季时光,有播种,有丰收。
2013年,一系列政策出台,相关部门一连串举措推动,市内重大项目建设加速发展,企业融资问题得到缓解,居民收入增加。在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的积极谋划下,一个新的“四季”时光又开始轮回。
春种:一系列政策引导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银行理财产品新规的出台、刷卡手续费下调、“营改增”试点运行、大病医保“牵手”商业险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我市经济市场的欣欣向荣播下了希望。
银行理财产品新规出台
2013年3月27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明确投资方向,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降低高风险资产的配比等。
新规正式实行后,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减少,预期收益率也相对下滑。同时,《通知》提醒了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的来龙去脉,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刷卡手续费下调
2013年2月25日起,执行了近10年的刷卡手续费开始了调整。
按新的规定,刷卡手续费商户类别包括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四大类,前三类收费标准分别由原先的2%、1%、0.5%,降至1.25%、0.78%、0.38%;公益类仍为0%。
刷卡手续费率的下调减少了银行刷卡业务收入,也促进刷卡的次数和频率,促进POS机的普及,市民在消费时也便利很多。
“营改增”试点运行
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全市国税干部共同努力,2013年全市试点改革运行平稳,试点纳税人户数大幅增加,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为推动我市三次产业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21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4户,占总户数的7.74%;小规模纳税人1120户,占总户数的92.26%。另外,全市还有营改增临时纳税人1424户。2013年以来,营改增试点改革为我市增值税纳税人共减轻税负5477万元,全市88%试点纳税人都享受了税收减负。
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2013年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相关部门透露,按照政策的相关规定,2013年8月1日起,初步估计,我市有3000多家小微企将享受此项免税政策,照此计算,全市小微企业全年因此减负近千万元。
目前,我市小微企业在我市各类企业中占有相当比例,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实施,无疑是一件好事。
大病医保“牵手”商业险企
“病来如山倒”,一场大病对人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都会造成不小的伤害。为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减少因病致贫现象,我市2013年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经过公开招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标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承办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贴。
参与大病保险保障的人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和规格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8000元至3万元可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可报销60%,5万元以上可报销70%。可以减轻一个家庭因大病而引发的“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压力。
2013年1至10月,全市居民大病享受人数1230人,应赔付945万元,人均赔付7683元。2013年10月15日系统上线之前理赔工作正式开始,到11月12日,已理赔415人,基金支付415万元。
新《消法》凸显维权主张
2013年,10月26日,新《消法》颁布,在凸显了反对浪费、个人信息保护、诚实信用、虚假宣传的处理、部分商品的举证等亮点的同时,新《消法》一颁布,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消法》颁布后,财经周刊请消保局专家对其解读。专家认为,新《消法》紧跟时代变化,网络购物有了新规范,让普通商品有“后悔权”;引入举证倒置机制,消费维权不再困难;加重违法经营责任,精神损害可以赔偿;完善“三包”“召回”,拒绝“霸王条款”等四大亮点凸显维权主张。
新《旅游法》“洗白”旅游价格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新《旅游法》10月1日开始实施,时值中秋、国庆假期旅游旺季,市场出现了游客抢搭低价游“末班车”的现象,散客自由行旅客增多,收费透明线路价格上涨,旅游企业优胜劣汰,旅游市场受其影响,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与此同时,本地企业也根据新《旅游法》调整各自经营模式,从中寻找新的商机。
夏长:一连串举措推动
春天播种下微微心悸的种子,在这个季节学会了成长。
搭建融资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企业融资,送服务上门等一连串举措,暖了企业、百姓的心,也为推动经济发展做了铺垫。
小微企业服务月
2013年,我市深入开展了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通过媒体宣传和网点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措施和作用。
同时,充分利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超市这一平台,宣传相关政策,介绍银行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和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更好地实现银企对接。各银行还创新金融产品,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金融知识进万家
“个人贷款怎样办理、如何防范金融诈骗、银行理财有哪些产品、我们身边有什么自助设备......”
2013年9月1日,由市银监局主办的“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全面启动,全市17家银行机构、134个营业网点共同行动,将上述金融知识带到市民身边。
活动为期一个月,重点围绕个人贷款、信用卡、借记卡、银行理财、电子银行、自助设备、代销业务、非法集资等八项内容进行宣传讲解,旨在通过广泛、深入的金融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活动月期间,各机构要针对公众关心排长队、兑换零票、自助银行管理等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客户投诉。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受到关注。为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根据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见》及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机构、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通过各种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型,深化小微企业信贷文化和机制建设,强化小微企业专项、专营服务,从而力促小微金融服务从“形似到神似”。
我市各金融机构深入到企业了解情况,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平台作用及优势,创新融资模式以及服务方式,通过各种方式推进集合贷款、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与企业新建立信贷关系,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多元化开拓融资渠道
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企业债在社会融资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更好的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搭建企业直接融资平台,国务院、发改委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债券融资在全国如火如荼。我市企业债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2013年6月,我市经济开发区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15亿元顺利发行。在此前,市政府授权市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6亿元公司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并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
除企业债外,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还通过搭建平台,极力引导银企对接,助力企业融资;搭建政、银、企三方合作平台,成立小微企业互助基金以及“助保贷”等金融产品,助力企业,为小微企业融资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