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 实习生万尧 通讯员张文娟)昨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提醒,务工人员在做工时,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欠薪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2013年10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这样一起投诉:投诉人陈某称其所在的某足疗中心强制员工购买制服,而且离岗时不允许将制服退还,并扣押其工资。然而陈某与该足疗中心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只有口头约定,现已和这个足疗中心终止了劳动关系。后经协调,该足疗中心同意支付陈某购买工作制服扣押的工资款。
“虽然纠纷顺利解决,但这件事让我们更加警醒,一旦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事情就很容易陷入僵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说。
据悉,劳动保障监察按属地管理,务工人员遭遇欠薪应及时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同时也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切不可采取过激手段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