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梁全城 陈城)刚买的电火锅使用一次后便出现故障,找商家讨说法却未能如愿。无奈之下,消费者章女士只好向工商投诉。近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章女士终于获得商家部分退款。
1月7日,家住咸安大幕乡的章女士在某家电销售点,花75元购买了一台电火锅,商家当时并未告知如何正确使用。章女士在使用一次后,火锅的热敏支架就被烧掉半边,无法继续使用。随后,章女士找到家电商要求更换一台,但对方称自己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是章女士使用不当所致,因而不予退换。为此,双方争吵不休,商家强硬态度也令章女士气愤不已。
1月14日上午,章女士来到咸安大幕工商所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该店销售的同款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货单据齐全,属于合格产品,但店方出售商品时未尽到告知义务。由于章女士在使用时也存在操作不当的问题。最终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家电商同意为章女士退掉产品,并退还40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