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
张艺谋超生被罚748万
官方披露调查细节

  本报综合消息 2014年1月9日,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书认定:陈婷、张艺谋非婚生育三个子女,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法,依法对陈婷、张艺谋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作为查处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案件的责任部门,滨湖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披露了案件的调查经过和细节。

  调查取证难在哪?

  调查发现,陈婷户籍在无锡市滨湖区,但长期不在无锡生活,属于无锡市流动人口中的流出人口,张艺谋及子女均长期不在无锡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多个相关地方计生部门对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案有管辖权。2013年7月,经上级明确由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处理此案。经查,陈婷、张艺谋两人分别于2001年、2004年、2006年生育三个子女,均在北京出生。在生育三个子女时,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均未取得人口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证件。据此,两人的生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非婚生育三个子女。

  调查前期,滨湖区计生局曾派工作小组赴京去找张艺谋,并通过相关单位向陈、张二人发函十多次,始终没得到有效回应,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因为计生部门作为行政部门只能采取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查,缺乏强制措施,所以在调查进展方面上受到一定影响。

  收入怎么查?

  2013年11月底,陈婷、张艺谋派代理人来无锡接受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滨湖区计生局先后组成9个调查组,赶赴北京、广西、四川等多地实地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三个子女出生前一年度,即2000年、2003年和2005年陈婷、张艺谋的个人收入,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因此,调查组重点围绕这三个年度的收入依法开展全面核查,最终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760元;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590元。总计为358.41万元。陈婷、张艺谋对三个年度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做出了书面承诺。

  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收入明确了,那么张艺谋夫妇超生到底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计算出2001年征收计划外生育费71928元,2004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218696元,以及2006年征收社会抚养费5197230元的具体金额。计生局相关人士表示,因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因此对其违法生育的第二、三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均按二倍予以了征收。综上计算,共计向二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7854元。

  社会抚养费怎么用?

  1月9日,滨湖区计生局向当事人发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如不服征收决定,当事人可在接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

  滨湖区计生局人士表示,如今后发现当事人在涉案年度有新的收入证据,他们将依法撤销原《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重新作出征收决定。

2014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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