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
本月起,我市5年内禁猎野生鸟类
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报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樊辉)从本月起,我市进入野生鸟类禁猎期。5年之内,境内所有野生鸟类禁止猎捕。

  保护好野生鸟类资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我省对所有野生鸟类禁捕猎,禁猎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野生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猎期间,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将会加大巡逻力度,对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进行严处。

2014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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