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大银)近日,笔者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到这里就诊、陪诊、探望病友或办事的市民,在大门外就把点燃的香烟灭了再进大门。
早在2011年4月,该院就制订了《禁烟工作实施方案》,在候诊室、诊疗室、医师办公室、病房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同时设置室外吸烟点;在急诊内科门诊、呼吸内科门诊设立戒烟门诊业务,指导和劝阻市民戒烟;设立戒烟咨询电话;对科室控烟进行考核,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2012年4月,该院新班子上任后,调整了控烟领导小组,确定4名兼职控烟监督员、4名兼职控烟巡查员、39名兼职病区禁烟管理员、15名门诊兼职禁烟管理员。并规定,全体员工义务宣传员戒烟,并向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戒烟、控烟的重要性。要求职工中的烟民学习禁烟知识、方法、技巧,不得在院内禁烟场所吸烟,也不得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医院不给客人敬烟,客人发烟时应婉言谢绝,并规劝客人放弃吸烟。病友及其家属等外来办事人员,如果不听劝阻,在院内禁烟场所吸烟,每人每次罚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