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杨秋莎 吕婧 )记者从市消防支队获悉,从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市消防部门在全市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要求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做到“三不放过”,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根据部署,全市消防部门坚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明确每名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实名制”监管责任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坚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存在威胁公共安全重大隐患的,一律报请政府督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