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 星期
人肉搜索勿步入“以恶制恶”歧途
张隐曜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

  (12月15日《京华时报》)

  仅仅因为“怀疑”,便发布有关琪琪的视频截图,进而寻求人肉搜索,将其个人隐私曝光,该店主的行为,显然过于鲁莽。要知道,即便有证据显示琪琪确为小偷,店主也无权公布其视频和进行人肉搜索。因为,即使是犯罪分子也享有隐私权。

  一个人不理性、不懂法,并不奇怪。令人遗憾的是,一群网友跟风参与到了这场人肉搜索中来。回顾整个事件,店主只不过是“肇始者”,众多网友的盲目加入,无疑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难道,没有人意识到此举的不妥和违法吗?

  现实给出了答案。琪琪之死至少证明,在这场名为人肉搜索的集体暴行中,反对的声音并没有占据优势。何以如此?

  法律知识的缺失,固然是直接而显性的原因。但从心理层面来看,值得重视的一点是:以恶制恶的思维仍然占据很大的市场。很难说,店主以及支持人肉搜索的人毫无隐私概念。他们必然觉得,自己的隐私不能随意遭受他人的暴露。推己及人,自己亦不能随意地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但是,如果对方是一个小偷呢?

  事实是,一旦占有道德正义感,人们往往便容易接受乃至采取“以恶制恶”的行为。揆诸现实,可以找到大量的例证。深圳警方将百名失足女游街,此事曾轰动一时。小偷被示众,这样的案例至今时有发生。琪琪被指盗窃,店主及网友进行人肉搜索曝其隐私,其实也是“以恶制恶”的思维表现。

  现代社会讲求程序正义,即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达到正义的诉求。这是因为,如果程序不正义,结果必然不正义,乃至于引发极坏的后果。琪琪一事中,店主和人肉搜索者“以恶制恶”的行为,显然谈不上正义。其结果是,琪琪不堪舆论压力而自杀。在此,自诩正义的一方反而沦为了恶的一方。

  如此场景,令人唏嘘感慨,同时也是一个沉重的提醒:人肉搜索不能步入“以恶制恶”的歧途,道德正义必须以通过正义的程序来实现。

2013年12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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