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粉尘会对空气构成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在“创卫”过程中,广州市环保局就整治建筑工地粉尘提出了八条建议:
1.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洁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清洗出入车辆的轮胎及车身;
2.余泥和物料堆放必须有防尘措施,同时应及时将其清运;
3.工地开挖产生的余泥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在路边,同时堆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遮盖,避免天气晴朗时造成大量扬尘;
4.装载余泥的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密闭性,严禁超载,防止泥土外泄;
5.建筑工地必须建立砂石、灰土专用池及水泥存放场,余泥堆放应与路面隔离,防止泥土直接进入路面;
6.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周围筑建围墙或设置严密的围栏物,围栏底部应筑建防漏层或设置防漏沟,避免余泥在地面扩散扩大污染面积;
7.建筑工地每天必须有专人清理工地道路积尘,同时必须有不少于6次的地面喷水,气温较高时应每小时喷水一次或靠地面设置喷水装置;
8.拆迁工地必须设置严密的遮挡装置,同时设置喷淋装置,实施边拆除边喷淋并能形成水雾状以达到减少扬尘的目的。
(张隐曜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