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达星)连日来,本报推出“关注城区养猪乱象”栏目,报道了市区多个养猪场对市民和市容造成的影响。昨日,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得到的结果却是相关部门各执一词,对谁来管理城区养猪问题莫衷一是。
咸安杨下村二组周边紧邻几个小区,而在此处却有7个小型养猪场,长期以来几个小区以及周边约2平方公里均被臭气笼罩,居民怨声载道数月,臭味依旧;永安城区西大街和河堤北路的猪粪臭让居民苦不堪言;黄畈村四组养猪散发的异味……
《湖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区饲养家禽家畜。提起养猪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摇头兴叹“没办法!”。该负责人解释称,城管部门管辖范围为城区主干道市容市貌,像杨下村、黄畈村属于城中村范围,不在城管的管辖范围内。
咸安区环保局作出解释称,根据规定,牲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当地环保部门才能依法进行管理,对于这些零散的小规模养殖场,如果没有给环境造成污染,环保部门无权进行管理。
《畜牧法》也有规定,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建设禽畜养殖场。市畜牧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城区大部分养猪场都未取得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虽明有规定城区禁止养猪,但每次处理起来很难,养殖户不配合,畜牧局又不能强制执法。
如何才能解决城区养猪乱象?咸安区环保、市畜牧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受采访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需要靠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