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美丽咸宁,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13.加快推进绿色崛起。释放生态红利,推进“山上再造”战略,加快编制《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弘扬森林文化、竹文化、桂花文化、茶文化等咸宁特色生态文化,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等绿色国字号招牌,建设美丽咸宁。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在标准以内,主要河流水质优质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50天以上。
14.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全省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建设,打造低碳名片。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立足咸宁区位、交通、环境优势,发展总部经济、高铁城铁经济、健康服务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创意产业等,做大现代服务业。
15.塑造城市品牌形象。丰富香城泉都品牌内涵,开展“多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打造城市品牌。推进产城一体,建设咸宁中央商务区、金融服务区。加强城市建管,构建“大城管”格局,创新控违拆违方式方法,杜绝违建行为。建设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一城六区”建设,重点培育一批5A级精品景区,发展一批旅游名镇名村名街,打造1-2台大型实景戏。创新办节模式,办好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
■关键词四:美丽咸宁
解读:刘雯(咸宁市委党校教师)
打造“美丽咸宁”,其实质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要将传统高消耗、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的、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高度,双管齐下,协同演进,最终实现咸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如何打造“美丽咸宁”?《决定》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崛起,进一步弘扬咸宁特色生态文化,全力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碳排放交易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等示范工程。二是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打造低碳名片,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发挥“两铁一带”的区位优势,形成现代物流产业、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新产业格局。三是着力塑造城市品牌,推进“产城一体”,加强城市建管,加快建设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重点培育一批5A级景区,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决定》关于打造美丽咸宁的战略部署,体现了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咸宁工程。建设美丽中国,打造美丽咸宁,反映了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要求。既要金山银山,又要守住“绿水青山”,要按照市委部署,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充分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双丰收。
五、坚持转作风连民心促和谐,努力在民生建设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16. 紧密联系群众。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出亮点、出经验、出示范。健全基层调研制度,市级领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蹲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于7天,及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县(市、区)、乡镇、重点企业项目、村(社区)等情况,要在市主要媒体集中公示。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接负责、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对热点难点问题定期集中梳理和解决,实行领导负责、部门联动、县市落实责任制。
17.全面改进干部作风。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工作。推进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定期开展电视问政、治庸问责、百姓问政、行风评议、明查暗访等活动,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探索建立市直部门争先进位考评机制,凡市直部门在年终全省综合考核排名后6位的,一律不得评为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18.着力改善民生。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公平优质发展,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和救助制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实施“十件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每年确定十件为基层群众办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实行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年度考核和三年总考核相结合,加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实现片区减贫人口6万人,完成60个村整村推进任务,确保“十二五”末1397个计划项目全面落实。
■关键词五:民情民心
解读:陈芳(咸宁市委党校教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民”字高频出现128次。察民情,体民心,是市委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根本出发点,体现了咸宁市委将中央决定精神与咸宁市情切实结合,坚持民意导向、促进民生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具体体现为:坚持转作风、连民心、促和谐。
《决定》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紧密联系群众。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出亮点、出经验、出示范。二是全面改进干部作风。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全面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工作。三是着力改善民生。突出包括就业、教育、卫生、文化在内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性安排,并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同时,做好民生实事,搞好三万活动,加强扶贫攻坚。
《决定》同时提出了强化落实的具体措施。一是通过健全制度抓落实。主要是健全市级领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基层调研制度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二是通过强化责任抓落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接负责、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对热点难点问题定期集中梳理和解决,实行领导负责、部门联动、县市落实责任制。三是通过加强督查问责抓落实。推进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实行作风建设考评末位淘汰。对作风建设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调整领导班子、对“一把手”诫免谈话、不得评先提拔等惩戒措施。
六、强化组织保障,努力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19.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干部战斗力。落实《2013-2017年咸宁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抓好2014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十件实事。弘扬好干部“五条标准”,开展“争做好干部”活动。抓好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因地、因人、因时、因需施教,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21. 健全落实体系。深入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各项部署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责任链条。实行年终考核“准入制”和“多考合一”,全市各单项考核由市考评办统筹实施。健全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构建推动争先进位、创新发展的工作导向、考核导向、利益导向和用人导向。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宣传力度,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强大气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关键词六:组织保障
解读:董芳(咸宁市委党校教师)
强化组织保障是贯穿整个《决定》的灵魂。坚强的组织保障是咸宁发展的关键。深化改革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四化同步”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打造美丽咸宁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发展民生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没有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建设幸福美丽咸宁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决定》对加强党的建设进行了新的安排和部署,这既是咸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又是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要步骤。《决定》强调,要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大力开展“争做好干部”活动,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干部战斗力,不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部门和领导权力的监督力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其在阳光下运行;要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各项部署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责任链条,健全落实各项制度体系,在咸宁形成强大的发展气场。
强化组织保障事关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能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事关《决定》的各项目标措施能否得到真正落实。必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夯实执政基础,凝聚发展动力,为咸宁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