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口物价局出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收费项目统称为“车辆停放服务费”。
城市市区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以及商场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停车场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露天停车场等地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确需收费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按不高于政府定价的同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核定。 (张隐曜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