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高树军)近日,市质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局继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后,首次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质监局在省质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服务经济、带好队伍、发展事业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文明质监、法制质监、诚信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与质监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 市质监局获省级文明单位 |
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高树军)近日,市质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局继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后,首次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质监局在省质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服务经济、带好队伍、发展事业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文明质监、法制质监、诚信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与质监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