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星期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赔付启动
400余人率先享受大病医保福利

  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胡冠华)300689.09元的治疗费用报销了228815.76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101478元,大病补偿127337.76元,报销比例76.1%。当领到这笔大病保险金时,罹患肺癌的温泉一社区居民陈某不禁热泪盈眶。这也是我市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开展以来,赔付金额最大的案例。

  陈某去年年底不幸检查出患了肺癌,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其家庭不堪重负。幸运的是,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这对于陈某这样无固定经济、子女无固定工作的下岗职工来说,压力无疑缓解了不少。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咸宁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很多城镇居民和陈某一样,享受到了大病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居民大病享受人数1230人,应赔付945万元,人均赔付7683元。理赔工作正式开始到11月12日,已理赔415人,基金支付415万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大病医保在工作方面安排部署方面做到了早汇报、早招标、早签服务协议,让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早启动提高了效率。参保居民一张卡就医,一张票结算,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满足了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医疗需求。该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的发挥优势,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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