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
保健品治病不成反贻误治疗
无良商家:赔付2万元工商提醒:保健品不是药
记者 熊大平 通讯员 冯伟 杜文辉

  买来商家推销的保健品,吃了不仅对身体没好处,还害得女儿昏迷不醒、贻误治疗。崇阳消费者杨某为此向工商部门投诉销售此商品的商家。而商家也因为虚假宣传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了代价。

  据介绍,9月13日,崇阳县农民杨某来到通城县工商局消保分局申诉称,通过熟人介绍,在通城县城南车站附近一养生馆里购买了“同源返青菊苣粉”。商家宣称:该产品不仅可以治病,无病还能强身健体。于是花了5220元购买了18盒,给有疾病的女儿治疗。吃了18天,女儿的病情并未见好转,还出现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杨某要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退回购货款及补偿因为延误治疗的住院等费用。

  消保分局接到申诉以后,立即开展了调查,发现“同源返青菊苣粉”只是一种普通营养食品,根本不是药品,是商家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最终,经通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退回了货款5220元,并一次性补偿因延误治疗的住院等费用2万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保健品不等同于药品,不能起到治病的功效。此外,正规保健品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和批准文号,消费者要看清。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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