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
车票不慎遗失退票遭到拒绝
工商出面调解圆满解决旅客投诉

本报记(记者吴青朋实习生陈芝含)购买长途车票后,因故取消行程,想退票时,却因车票遗失受到阻碍。日前,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赤壁市民吴先生终于顺利得到了退票款。

据介绍,9月底,吴先生提前购买了两张9月30日从赤壁到温州的车票。后因家中突然发生重要事情,不能如期出行,他打算到客运站去退掉两张车票,谁知,在他前往客运站去退票的途中车票却遗失了。因此,当吴先生提出退票要求时遭到了拒绝。

几天后,吴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赤壁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与吴先生一起前往客运站,虽然客运站调取了当日售票厅的监控录像资料,同时查证了吴先生购买车票班次和车票号码,但没有车票却要退款,客运站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站方表示很为难。因为长途汽车票非实名票据,存在被拾到人乘坐或倒卖给其他人乘坐的可能,这样的话,客运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工商人员认为,吴先生购买了两张车票是实,因此建议:吴先生用有效身份证件首先办理挂失手续,车站可以在开车前售出这两张车票,如有争议,在第一时间通知吴先生协商解决;如果该车次开出后,若途中无人持此票上车,车站应按规定办理退票手续。经工商人员调解,此事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日前,吴先生如愿得到了退款近700元。

2013年11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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