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近日,退休职工方先生每天晚上睡不安稳,自家 的老房子因年久失修,房子出现毛病,无人管理,寻求本报记者帮忙。
家住城区长安大道原毛纺厂的退休职工方先生,1986年在单位购买了一 套两居室的房子,由于年久失修,10月22日晚,家里的阳台低端天花板出现大面 积脱落,差点砸到楼下正在收衣服的居民。
29日下午,记者看到方先生家三楼的阳台低端天花板有一个拳头大的窟 窿,钢筋裸露在外,还有几条裂缝,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再次脱落。
方先生介绍,由于当时购房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现在也没有物业管 理,他找了辖区居委会、原单位,均不愿意管理此事,他时刻担心,万一哪天阳 台脱落物品砸到楼下的居民,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全市像方先生一样的事例比较多 ,由于当时购房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现在也没有物业管理,导致这些老房子没 有任何保障,因此,此类情况,业主可以自费维修,或者到相关部门去申请危房 鉴定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