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
交房日期过了4月仍是一座“空城”
开发商“失约”作二次“承诺”

  本报讯(记者 周阳)10月20日,市区银泉大道某楼盘二期业主集体向本报反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去4个多月,该楼盘却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希望有关部门敦促开发商加快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尽快让业主入住。

  20日,记者跟随几位业主前往该楼盘二期。由于该楼盘连通一期与二期的7米宽通道至今未通,导致业主们只能从一条蜿蜒的小路进入,这条小路4米左右宽,且路边上还堆放有一些建筑垃圾。

  走进该楼盘二期,便可见地上的垃圾堆,且无任何绿化。随后,记者还看到,每栋楼房楼梯与路面竟只用一块木板连通,而每栋楼通往每家每户的电线都乱搭在墙上。

  业主们还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二期的通讯、天然气等均未通,且用的是临时水、临时电。虽然该楼盘二期目前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但一些业主还是迫于无奈住进了新房。殷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说:“现在住进来,也是没办法,我已经在外面租房了很多年,生活成本很大。”

  当日上午,通过协调,开发商写下《承诺书》,就配套工程完工日期向业主作出承诺,焦点在于该楼盘一期与二期之间通道将于11月30日之前开通,所有配套设施于12月底前完成。如果未能按期完成配套工程,为开发商违约,其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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