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通讯员曾钢)近日,一起发生在嘉鱼县的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炸伤脚趾的申诉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伤者最终获得了1.8万元的补偿。
9月29日,为操办儿子的婚事,赵某从当地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10月1日,赵某儿子结婚时,燃放的烟花爆竹突然散架,将前来参加婚礼的嘉宾张某的两根脚趾炸成骨折。赵某一家赶紧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随后,赵某向嘉鱼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进行消费申诉。经过12315工作人员调解,伤者与烟花爆竹生产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烟花爆竹公司一次性补偿给伤者医疗费、误工费、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8万元,并于近日一次性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