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骥 特约记者 丁永涛)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公安局决定从昨日起至2014年1月,在市区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部分企业周边、建筑工程领域沙石砖霸及强买、强卖、强装、强卸(以上统称“一霸四强”)现象危害严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造成影响。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此次市公安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咸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目前,温泉、咸安公安分局也已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此次集中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将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重点打击企业周边及建筑工地等领域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挠企业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幕后组织策划者、后台“保护伞”。
此外,此次行动还将力争破获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严惩一批黑恶势力和“一霸四强”违法犯罪分子,警告教育一批跟风起哄的村民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平安建设成果,为企业发展提供“零距离”、“零发案”、“零干扰”的优质环境。
为加大打击工作力度,市公安局决定对一批“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案件或线索,结合前期摸排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最终确定一批重点领域欺行霸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努力提升规模化打击效应,确保打击效果,限期办结案件,震慑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