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 星期
法院回应李某某年龄造假:
认定未成年依法有据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备受公众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中,该案的核心人物李某某究竟是否成年的问题,一直是舆论讨论的焦点。不少网友却翻出了李某某之父于2006年参加《鲁豫有约》访谈节目时录像视频,在节目中,李某某的父母亲口说明此时李某某已经年满12岁,网友据此推算出李某某涉案时已经成年。

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负责人日前公开回应,证实法院认为李某某为未成年人。“在我们的刑事审判实践中,认定未成年与否,主要是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有效的证据综合判断,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实际年龄的审查认定我们都会非常认真、严谨对待,除庭审审查外,一般还会进行必要的庭外调查工作,以保证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本案判决对各被告人年龄情况的认定都是依法有据的。”

法律人士称,在李某某案中,原告并未提出对李某某年龄的质疑,多项证据也表明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并未安排对李某某进行骨龄测试。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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