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亚轩通讯员梁全城)小贩将保健品包装后当药品出售欺骗消费者。近日,咸安工商局大幕工商所及时查处了这起案件,避免了数十位市民上当受骗。
10月12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个流动摊点前围着数十位市民。执法人员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外地口音中年男子在推销产品。执法人员对其产品及广告进行了检查,发现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的字号为“卫妆准字”,属于化妆品,但广告上却宣称“对治疗消渴症(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疑难杂症具有很好的效果”等字样,使用了治疗性用语,其行为构成了化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混淆用语。
经调查,销售员是河南宝丰人,提供的材料证明其是广东某化妆品公司的业务员,广告是他为了促销刻意宣传的。为了防止有消费者辨别不清遭受损失,执法人员立即告知正在体验的居民实情。一位正准备购买产品用来治疗风湿病的老婆婆说:“要不是工商执法人员及时提醒,我就要上当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没收其广告发布费用。工商部门提醒,化妆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化妆品并非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不法分子对非药产品以药品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冒充药品,误导消费,请广大消费者买药时认准“国药准字”标识,谨慎选择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