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
路桥费年票制

陕西宝鸡等地日前试行“路桥费年票制”,将车主的全年路桥费“打包”收取,理由是为减少收费环节、保持道路畅通。但一些很少过路过桥的车主认为此举不公。

电影年票、健身年票、美容年票,是商家的促销手段、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但是,路桥费采取年票制并强制推行,就令人费解了。按照管理部门的解释,推行年票制是为了“整合收费站”。且不论撤并整合之举能否真的方便管理,单就年票制的一刀切来说,那些使用路桥资源不多、更适合按次计费的车主,岂不平白无故缴了许多冤枉钱?

路桥费涉及每一个车主的切身利益。收多少,怎么收,不能只以管理部门的利益和工作方便为主,而应更多考虑车主的实际需求。通过行政手段推行的“路桥费年票”,不仅有违社会公平,也忽视了群众利益,确实不可取。       据人民网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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