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哈市实际情况10日将发布通告,就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具体作出规定。其中“一户一犬”最为醒目。
(10月10日《黑龙江日报》)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养狗之风日盛,这本身反映了人们物质生活得到充分改善后对精神生活的需求,应该说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反映。养狗能给主人带来很多乐趣,只要不对其他人造成不利影响,本不应该受到太多的约束和管制。但问题是,市民随意弃狗,导致流浪狗增多,因养狗产生的“狗患”,也成了市民关注的一个热点,更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如此背景下,哈尔滨市立法规范养狗行为,十分必要。但其硬性规定“一户一犬”,存在一刀切之嫌。
规范养狗不在“数量”在“质量”。有关部门要树立防控意识,落实管理举措。比如,城管、公安、社区、卫生防疫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狗患”的危害性,履行自身职能,综合治理“狗患”。要开展养狗、防狗专题宣传,向市民传授相关知识。对养狗情况进行登记,掌握实情,及时向养狗户宣传有关管理法规,传授科学养狗、护狗、管狗知识,并签订养狗协议和责任书。要出台一系列管理、处罚制度,规范养狗行为;对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危害的狗主人,实施教育、处罚和依法追责;对一些“恶狗”、“疯狗”、“毒狗”等,必须采取猎杀措施,杜绝烈狗伤人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