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 星期
品牌电视屏幕无故破裂
通山工商跨区成功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吴泽顺)近日,通山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视机屏幕破裂引发的纠纷案。电视机供应商为消费者程先生重新配送了一台全新的电视机。

  2011年8月,消费者程先生在温泉某电器商城,花76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3D等离子电视机。今年5月初的某天晚上,程先生无意中发现该电视机的屏幕破了,无法收看。程先生认为高价购买的品牌电视机,才用了一年多就出现了屏破,肯定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于是找到了该品牌在通山的维修点,希望帮忙维修或退换,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程先生于是向通山县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该电器商城的售后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协调,该商城售后同意为程先生更换一台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电视机,程先生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10月8日,程先生打来电话,称其已经于当天上午收到了商城送来的新电视机,感谢工商部门为其维权。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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