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朱伟夫通讯员余志坚童行)9月25日,一河南籍货运司机致电本报,称在咸安被一家物流信息部蒙骗,幸亏咸安区物流局帮助车主追回了损失,希望借本报一角表示感谢。
据河南司机介绍,9月21日,咸安区某物流信息部以4000元的价格与其签订协议并指派其去大幕乡某地运输货物。司机到达后,货主私自临时把运费降低1000元,只愿付3000元。而此时车主已按照前协议价4000元的20%的信息费交付给了物流公司。车主认为受到物流公司虚假价格的欺骗,便投诉到咸安区物流局,希望帮忙协调解决。后经咸安区物流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物流公司把收取的800元信息费全额退还车主,货主也主动把运费增加了200元,让河南司机高兴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