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星期
“保修”不等于“包修”
小心,别走入“三包”误区
记者 朱马仪

  家电的“三包”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提供了一定时间范围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消费中,很多消费者却对“三包”存在误区,导致出现纠纷或权益受损。

  现象一:包修与保修混淆

  家住咸安的李先生近日因为家电的保修问题弄的头疼。他错看了彩电的保修单,误以为延保费用是商家免费提供,到结算时才知道费用要自己出。

  国美电器的工作人员张经理提醒市民,消费者购买家电更加看重售后服务,家电“延保服务”因此成为一大卖点。但是,这项听起来不错的服务,其实暗藏不少玄机。延保服务中的“保修”和“三包”中的“包修”其实是两个概念。“包修”即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对在包修期内符合“三包”条件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包括服务费和更换零件费用。而“保修”则是指“保证修理”、“保障修理”,不一定是免费的。没有国家的明文规定,具体要看企业合同条款是如何承诺的,弄清保修责任方。

  现象二:私自拆除保修单

  家电产品在“三包期”内发生故障的例子并不少见,很多消费者在购买电器后私自拆除保修单,导致商家与消费者因为保修单的问题闹矛盾。

  张经理称,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后好好保存保修单。不要随意修改或撕毁。拆封时看清楚保修单的内容,以免日后导致纠纷。

2013年10月8日 星期

第22版:财经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