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星期
银行出错岂能让储户埋单
张西流

  1989年,湖北省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满心欢喜办了这样一份业务,他们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当地某国有银行办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今年,存单终于到期了。可当盛忠奎夫妇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22万元成了黄粱一梦。据了解,当地像盛忠奎这样的储户有70余人。(10月7日新华网)

  在经历了长达24年的坚守和等待之后,约定利息22万元的两张存单,却被告之失效,银行最终仅兑现利息8400元,这对于盛忠奎及其他办理同样存款业务的70余名储户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事实上,在这份存款业务中,盛忠奎等储户无任何过错,错的是银行。问题是,银行出错,却由储户埋单,这公平吗?

  银行擅自增加保值储蓄存款档次,就已经有错在先了。继而,在上级银行当年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之后,当事银行未及时通知储户;存单到期之后,银行再以存单失效为由,拒绝向储户兑现当初约定的利息,可谓错上加错。

  这起“存款风波”的发生,不是偶然现象,再次见证了银行的霸道,也再次呼唤银行应与顾客平等互利。虽然银行也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但不能总是靠“免责”逐利,去损害顾客的利益。

2013年10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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