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新《旅游法》10月1日即将实施,时值中秋、国庆假期旅游旺季,旅游市场受其影响,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游客——
抢搭低价游“末班车”
“不好意思,请您稍等一下,这些天我们实在是太忙了。”在咸宁康辉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完一个又一个电话的间隙,一边向记者致歉,一边跟身边的人交代工作,办公室电话更是响个不停。
昨日是中秋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旅行社。大多数旅行社均表示,刚刚过去的中秋市场,迎来了旅游的小高峰,这正和新《旅游法》有关。
“听朋友说‘十一’之后旅游线路要涨价,只好把出游计划提前了几天。”在咸安区某单位上班的李先生在康辉国旅订了5张28日海南5日游的票,每位价格是2880元。“旅行社工作人员说‘十一’之后海南这条线路会涨价,可能涨到3000多元或者更高,也建议我们将出行日期提前,这样错开了高峰期,不仅出行避免了出行、住宿的拥挤,价格也可以便宜大几百元。”李先生说。
据了解,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后,禁止地接社让游客买单隐性消费,若地接社不想亏本,就得把这些消费加进正常的团费中,旅行社部分线路报价上涨将成为必然。因此,不少游客为避免新《旅游法》出台后旅行社旅游产品涨价,已将国庆长假旅游出行的计划提前,选择在中秋假期抢搭“末班车”。另外,还有人将中秋节至国庆节期间假期调休出游,也让中秋至国庆期间迎来了旅游高峰。
散客、自由行将增多
“本准备‘十一’假期带爸妈去台湾玩,一问价格发现普遍有点贵,犹豫要不要自由行。”早早就办好签证的陆先生说。
新《旅游法》实施后,过去行程中的隐性消费将逐步浮出水面,旅行社新的报价方式将趋于统一,而此前报价相对较高的自由行也可能因此受到“热捧”。
“今年旅游市场整体都不太乐观,政府团和企事业单位团萎缩、分散,但日益高涨的出游需求也让散客团和自由行的游客队伍更加壮大。”咸宁康辉国旅副总经理吴细群说,进入九月后,旅行社很重视散客和自由行旅客。
“有些客人愿意走之前含购物的线路,因为自己掏得少,实惠。对于行程中的购物环节,买不买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拿捏,对于价格的上涨则不太能接受,导致其在观望、衡量之后可能选择自由行。”吴细群说,为满足自由行业务的需求,今年康辉还开展了电子订票业务,按照旅行社的优惠价格帮自由行客户订门票、机票、酒店等。
吴细群还说,自由行的费用不一定会比跟团便宜,相反会因为酒店难订、机票难买等问题给出游带来不方便、价格高。因此,如果选择自由行,应该早作准备。
价格——
收费透明线路上涨
旅游团报价升高直接影响了游客出行计划。
市民黄女士此前考虑“十一”黄金周和同事结伴去昆明旅游,向旅行社咨询后,她决定改为去凤凰了。她说:“以前昆明五日游也就2000多元,现在报价直接快4000元了,贵了1000多。”
虽然各线路价格普遍上涨,但云南、海南、九寨沟等线路的涨幅尤为明显。
“新旅游法出台后,对云南、海南、九寨沟等线路影响较大。因为此前这些线路属于‘重灾区’,强制购物很普遍。“十一”之后,这些线路就无法靠强制购物这种灰色渠道获得利润。因此,这些线路的价格变动也最大,普遍上涨1000多元。”有旅行社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往年同期昆明这条线路费用2000多元,而今年9月20日后,费用涨到了3800—3900元。虽然云南、海南、九寨沟等热门线路价格涨幅有点让人吃惊,但和泰国、济州岛等热门境外游线路相比,涨幅可谓小巫见大巫。
记者了解到,同样品质的泰国游去年同期只需3000元左右,自9月20日之后变为5000多或者6000多元。韩国济州岛也由前期2000多元变为4000多元。
“不少境外游线路价格上涨可能达到50%。一来是因为旅游旺季,本来就要涨,还有就是因为新旅游法出台的影响。”采访时,有旅行社人士表示。
旅行社——
旅游企业优胜劣汰
近年来,部分旅行社为吸引游客,出现了一些实际团费甚至低于旅游往返机票的“零负团费”,旅行社则以进店购物、加点等方式来弥补低价团费造成的损失。新《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虽然新旅游法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但从中秋节前后这段时间旅游市场的反应来看,旅游新法的出台,既给旅游市场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对组团社而言,新旅游法实施后,可以更有效的净化旅游市场、消除‘零负团费’等恶性竞争,使旅游产品价格回归其价值本身,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利于旅行社的良性发展。”一位资深旅游人士说。
“新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业而言是一个新的起点。”市区潜山路一家旅行社负责人称,新法对没有以市场为导向、靠人脉或者低价开展业务的旅行社影响较大,会起到优胜劣汰、加速洗牌的作用,使旅行社从低端低价竞争的环境中解放出来,走向有序竞争,拿出精力和心思致力于产品的研发、质量的提升、人才的培养和品牌的建设。
积极应对寻找商机
年末是温泉旅游的旺季,新《旅游法》实施后,我市旅游市场应该如何应对?有业内人士建议,根据新《旅游法》调整各自经营模式,从中寻找新的商机。
记者了解到,针对新《旅游法》的出台,不少旅游企业从企业自身发展出发,进行自我升级,加强旅游产品标准化的宣传和培训,倡导优质诚信服务、明明白白旅游。在产品创新方面,开展大型活动、凭借高品质产品主动营销。
此外,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旅游法》,把游客在旅行途中涉及吃、住、行、游的具体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不仅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同时也让旅游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有法可依。后期,将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推动形成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推动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和救助制度,制定旅游安全风险提示、高风险旅游保险管理等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指导制定和实施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动制定景区开放、门票价格、流量控制等具体措施,落实旅游景区管理制度。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