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
老夫少妻家庭琐事闹离婚
法官调解中秋节前破镜重圆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曹一平)中秋节前夕,咸安一对“老夫少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和好如初。 9月17日,俩人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了中秋节。

  1979年出生的安陆女子陈某2002年与咸安男子廖某(1963年出生,原配病世)同居,后生育一女,2008年,俩人补办了结婚登记。 两人龄相差16岁,是典型的“老夫少妻”组合。年龄的差距带来了思想观念的差异,夫妻相处难免有些磕碰。2009年1月,夫妻因琐事争吵,一气之下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陈某在咸安举目无亲,虽与廖某离了婚,但两人毕竞育有一女,加之离婚又是气头上的草率之举,两人感情基础仍在,气消之后两人还是在一起生活,并于今年5月复婚。7月16日,夫妻又为琐事争吵,酒后廖某对陈某动了手,陈某感到受了委屈,于是又诉至区法院,要求与廖某离婚。

  受理该案主审法官、咸安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长郭敬东耐心倾听了陈某的抱怨后,认为陈某仅为家庭琐事闹离婚,夫妻俩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应当做和好的工作。便通知双方到法院来调解。郭庭长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分别对他们做工作。在郭庭长的耐心劝导下,陈某表示同意和好,廖某也对自己的过错向陈某进行了道歉。

  9月17日,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调解,陈某和廖某和好如初,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中秋节。

2013年9月23日 星期

第05版:城事扫描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