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职工社保费率调整方案,即从2013年10月1日起城镇职工部分社保费率下调2.5%。此次调整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四个险种。专家指出,上海“城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镇保”(小城镇社会保险)以及“综保”(综合保险)三个小制度之间的通道打通后,已经到了降低企业费率的时候了。
事实上,社保费率过高也是全国性问题。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为40%左右,有专家综合世界银行、OECD(经合组织)有关资料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报告(2010—2011)》发现,这样的社保缴费率不是最高,但的确处于较高水平:综合世界上173个国家社会保险费率,在列出统计数据的国家中居第13位。对于参保人而言,较高的社保费率尤其是养老保险费率确实影响到参保积极性。分析人士认为,对企业来说,社保费率过高不仅会带给企业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造成一种后果,那就是很多中小企业因为社保负担重而干脆选择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对职工来说,过高社保费率带来的后果,首先是可支配收入大量减少,相当比例的工资都被社保划走不能自由使用,其次可能导致涨工资的空间被过高社保费率抵减,大批职工和其他困难群体因此被排斥在社保制度之外。(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