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等人敲诈勒索上诉案。因涉及个人隐私,庭审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重庆不雅视频案主犯肖烨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6月28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重庆不雅视频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肖烨、许社卿、严鹏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年和3年6个月。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分别被判处缓刑。一审宣判后,肖烨、许社卿、严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未上诉。
在庭审中,主犯肖烨表示认罪,希望得到从轻处理。严鹏在二审中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表示将服从法院的判决。而许社卿本人依然认为自己是重庆不雅视频案的爆料者,目的是“反腐败”,所以在二审中还是对其做无罪辩护。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