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
找“小姐”陪夜起歹意
抢走手机获刑4年

本报讯(记者原子通讯员肖华)赤壁男子李某到咸宁城区找“小姐”陪夜,看到“小姐”的苹果iPhone5后顿起歹意,趁借打电话之时将手机抢走。记者日前从咸安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犯抢劫罪获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1日下午,赤壁男子李某租乘他人私家小车从赤壁至咸宁城区后,委托司机帮忙请一个“小姐”陪夜。司机在温泉桂花路某休闲屋找到“小姐”汪某,与李某一起来到温泉某招待所住下。当晚10时许,李某借用汪某的苹果iPhone5手机打电话后,经汪某再三催讨才归还。此时汪某怀疑李某的动机不纯,遂打电话给老板娘要求接其回去。李某见状,将汪某的手机抢过来,并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汪某不要动,随后李某离开招待所。几天后,李某将价值4500余元的手机以1700元价格卖给他人。

案发后,汪某被抢的手机被追回,李某亲属道歉赔偿后,李某获得了汪某的谅解。鉴于李某是累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8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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